4月1日
原研究生司撤销。研究生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归新成立的高等教育司。其中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分别纳入高教司研究生教育一、二处的工作范围。
5月18日
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兼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7月7日
国家教委发出《关于198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为确保录取研究生的质量,《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的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对当年招生的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进行认真复查。
10月20日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发出《关于编制199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199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拟定为3万名,其中硕士生2.5万名,博士生0.5万名。
12月16日
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对199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若干调整的通知》。《通知》提出从稳定当前政治形势大局出发,对(89)教高字014号文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和补充:1、适当提高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硕士生的比例。2、增加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的数量。3、要加强对被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核。4、提倡被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实践锻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