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关于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包括:1、继续做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有关工作。2、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布置1999年第八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3、进一步深化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改革,在认真总结历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工作,研究提出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总体方案。4、建立和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保证体系。5、会同教育部做好首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和异议期异议事项的处理。6、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授予质量。7、在进一步发挥省级学位委员会作用的同时,要对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要求,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的建设。
11月17日
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
11月25至27日 全国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