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实施核心问题第二次研讨会在北京理工大学举行,会议主题为“工程类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及评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栾宗涛,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马玲、副处长简成章线上参会。中国电科研究生院(党校)常务副校长、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执行副院长杨佳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原校长吴小林,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战军,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原常务副院长吴宏春和高校代表等共三十余人现场参会。会议同时面向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线上直播,两万余人次在线观看。研讨会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立华主持。
栾宗涛提出,各高校需要正确认识实践成果的内涵,准确评价实践成果。首先要分步推进,根据高校自身情况制订改革方案;其次要提前告知,保障学生知情权;第三要制度对齐,将实践成果逐渐落地;最后要体现质量,衡量学生实践创新成果。他对高校贯彻落实《学位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学位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栾宗涛讲话
杨立华主持
清华大学副教务长、研究生院院长梁琼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学位处副处长郑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小玲,南方科技大学副教务长、研究生院院长汪宏和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研究生院副院长关璐分别介绍了本校关于工程类专业学位实践成果认定形式、评价标准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与实践经验。
各校相关领导作报告(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梁琼麟、郑磊、李小玲、汪宏、关璐)
杨佳木、吴小林、王战军、吴宏春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社长周文辉先后点评五所高校的方案。杨佳木认为,对工程技术的评价是世界性难题,因此对实践成果的评价不应照搬学位论文模式,需要校企联合组成专家组,形成综合性评价报告。吴小林提出,应鼓励学生以实践成果形式申请学位,高校对工程类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探索需要落地,成果鉴定十分重要,同时也需要设置救济制度。 王战军认为,此次研讨会具有里程碑性质,各个高校要落实好《学位法》,根据《学位法》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探索符合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造校企之间人才流动的通道。吴宏春认为,工程专业学位的选题必须来自工程和企业一线,对教育改革的评价要看学校科研模式、导师指导模式和学生的能力是否发生改变。周文辉认为,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突出应用、突出实践、突出能力,应主要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对实践成果的评审,重视答辩环节,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与会专家作点评(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杨佳木、吴小林、王战军、吴宏春、周文辉)
在讨论交流环节,与会专家和高校代表就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成果的形式及创新成果的评价等具体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为推进《学位法》顺利实施,进一步讨论和解决各高校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还将持续联合举办系列研讨会。
会议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