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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学位制度 > 我国三级学位管理体制的建立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届委员及会议


    1983年12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议定事项:
    一、通过经学科评议组第二次会议审核的第二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名单,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在我国增设军事学学位。

    三、从1984年起在一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试点工作。

    四、1984年学位工作要点:
    1.拟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研究生和学位工作会议;
    2.调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选聘第二届成员;
    3.检查评估学位授予质量;
    4.开展在职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试点;
    5.在调研基础上,着手进行《学位条例》修订工作。
——摘自: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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