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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学位制度 > 我国三级学位管理体制的建立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届委员及会议


    1991年12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议定事项:
    一、原则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名单,同时还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换届纪念品徽章设计方案,并决定以此徽章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标志。

    二、关于第四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同意第四批审核博士点未通过的博士生导师挂靠方案;对目前全国尚无博士点,正等待申请博士点的11人,会议进行了表决,多数委员赞成维持第9次会议决议,1992年再评一次,根据评审结果再做决定;对没有找到挂靠单位且不想继续招生的10人,按自动弃权论;批准上海交通大学“高分子材料”博士点及其导师徐祥铭教授,批准西安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同意华中理工大学将其原“发电厂工程”专业博士点转为“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点;批准取消南开大学“应用社会学”博士点,但保留刘珺珺教授的博士生导师资格;授权“化学工程”和“基础医学”学科评议组分别对成都科技大学“无机化工”、“生物医学工程”两个博士点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以适当方式报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原则通过关于巩固和加强现有博士点、增列博士生导师和改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意见,责成学位办公室具体落实。会议认为,增列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以中青年为主;申请增列博士生导师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个别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增列导师的方式,目前仍以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审核为主,其他增列方式先进行局部试点,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增加个别授权点,必须根据国家需要来确定,应严格控制。

    四、原则通过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要点,责成学位办公室做必要的修改后下发。会议认为,研究生的培养,关键是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又红又专的合格人才,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都有一个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实际工作部门的问题,要加强与工业部门的联系,多做调查研究。会议认为,开展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工作很有必要,但应严格控制数量,确保授予质量,不能让其冲击正常的研究生教育,对已出现的忽视质量的苗头,必须高度重视。

    五、原则通过学位委员会1992年工作要点。
——摘自: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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