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议定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吴启迪秘书长所作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工作报告》。
二、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自行审核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结果,责成学位办公室与两校共同研究并修正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批准。
三、审批并通过了《关于2005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报告》。
四、审批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责成学位办公室根据讨论意见做进一步的修改。
五、审议了《国(境)外学科专业设置调研情况的报告》。
六、审批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一)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二)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颁布实施。(三)研究、修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四)深入研究和制订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改革方案。(五)协调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制度。(六)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医学教育及其学位标准。(七)会同教育部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筹备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责成学位办公室根据讨论意见,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进行适当修改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批准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