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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重要事件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

7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7月2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召开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研究第一次专家工作组会议,卫生部、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工作组成员研讨了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的研究方案和研究工作的计划。9月6-7日、10月11-14日、11月15-1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上海和北京召开了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研究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专家工作组会议,形成了《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的研究》的初期报告。该课题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研究课题,并已列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8月5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提请国务院批准《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拟从2006年起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

8月25日
    教育部致函国务院办公厅,就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问题进一步加以说明,重点对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担、研究生的资助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8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通知,对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进行调整。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十六位数;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十六位数;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汉语拼音缩写的“T”与其它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调整后的编号方式自2006年启用。

8月29至30日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985工程”二期建设经验交流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副部长吴启迪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北京大学等10所学校进行了大会典型发言,会议还组织与会学校就“985工程”建设中在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平台和基地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共性和突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达到了统一思想、开拓思路的目的。

8月30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部署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8月3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了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工作,决定2005年不开展新增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公共卫生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工作。从2006年开始上述专业学位新增培养单位每两年申报一次。

9月1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对部分已参加了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相关资格以及学士学位的真伪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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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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