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批了《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意见。
1997年6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新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新的学科、专业目录是对1990年目录的修订,逐步规范和理顺了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了二级学科。新目录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增加到12个,一级学科由原来的72个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由原来的654种调整为381种。
1997年9月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1997年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七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1997年9月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1997年新增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对新增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主要原则、整体条件、申报推荐和审核程序一级材料的报送和时间的安排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1998年1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同意军队学位委员会及北京学位委员会、天津学位委员会等16个地方学位委员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学科范围内审批硕士点。
1998年5月20日至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学科评议组第七次会议,审核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议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获得通过的单位(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普通高校38所,军队院校9所,科研机构2个,合计49个单位;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普通高校49所,军队院校8所,合计57个单位)所申请的博士点、硕士点进行审核,结果有两所高校申请的硕士点未获通过,因此不能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8年6月17日至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点名单。第七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共增列博士点341个,硕士点363个(另外,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增列160个硕士点,北京等16个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946个硕士点)一级学科点304个,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4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55个。
1998年9月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四川联合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点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郑州大学的凝聚态物理、西南师范大学的分析化学、西安理工大学的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上海大学的材料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材料加工工程、湖南大学的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哈尔滨建筑大学的道路与铁道工程、北京林业大学的植物学、西安医科大学的皮肤病与性病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临床检验诊断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的方剂学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至此,完成了第七批学位授权审核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