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第一、二批共29个教育硕士培养单位进行“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
9月26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向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转发了《制订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订出本单位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要求、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方式和学制、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作了说明。
9月2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南京理工大学授予日本名古屋大学野依良治教授名誉博士学位;同意北京体育大学授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主席理查德·庞德先生名誉博士学位。
10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委托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委托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委托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复通过了《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该章程由总则、组织、职责、经费、附则共五个部分组成。
10月25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通知,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为5至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
10月27日 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措施作了说明,同时要求各地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具体措施。 教育部制订并印发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学科的管理,促进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该办法分为总则、建设与经费、考核与认定、管理与职责、附则等五个部分。
10月31日至11月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成立“对外汉语教学(暂定)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并召开论证专家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对外汉语教学(暂定)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11月5至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广州成立“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11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定期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第八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学位论文进行抽查。
12月4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关于做好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通知中对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对考核评估的内容、方式和组织以及考核评估结果的处理都作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