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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重要事件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

5月15至1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召开申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工作交流会,16个申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单位和25个申报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单位阐述了他们对所申请试点的专业学位的理解,说明了其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以及拟实施方案等。

5月1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进行全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调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总结本区域学士学位授予和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办法、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同时提供本区域学士学位授权学校名单和本区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5月2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说明。该通知对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保密管理工作、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以及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都作出了规定。
    中国艺术研究院获准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

5月2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了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中央民族大学等30所高校;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河北大学等8所高校;新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北京工商大学等31所高校;新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天津财经大学等17所高校;新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4所高校。

5月3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通知,批准北京大学等24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批准北京大学等15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通知还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加以说明。

6月4日
    教育部根据《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并经考核评估,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6月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文批准南京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从2007年开始授予建筑学专业学位;批准华中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厦门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继续行使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同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结果的排序表,部署了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同时公布了大连海事大学等15所2007年被通报批评的学校名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本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指导思想:决定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重点学科一般按二级学科申请,医学门类中的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申请,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请。申请学科应是2001年前(含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申请学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曾获得国家三大科研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②申请学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曾获得不少于3项(含3项)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③申请学科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的主干学科。

6月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波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该校工程力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和水产养殖等3个学科专业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6月2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北京大学授予台湾润泰集团董事长、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光华管理学院董事长尹衍樑,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终身教授乔姆斯基,台湾立时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度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授予韩国国民经济顾问委员会副会长、高丽大学经营学院教授鱼允大名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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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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